2020年2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三部门发布《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条内容如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
于是,公积金担保中心员工找到我们并提出了书面申请,说疫情期间的还贷款项可以用自己公积金的账户余额对冲抵扣。 6月30日后我们开始按政策正常还款,但前往公积金大厅查询说我7、8月2个月所还款项全部抵扣到了疫情期间的还贷。 针对以上国家政策,请问: 1、国家哪条政策要求6月30日后要补齐疫情期间的还贷款项? 2、是谁让你们擅自用我们7、8月份的还贷款项去抵扣疫情期间所欠的还贷款项? 3、我们公积金账户余额足以抵扣疫情期间的所欠还贷款项,申请提出了一个月为什么还没有办理? 全国2000多万的小微企业法人,此外还有6000多万的个体工商户,这些小微企业占了市场主体的90%以上,贡献了全国80%的就业、70%左右的专利发明权、60%以上的GDP和50%以上的税收。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保障就业和民生,必须稳住上亿市场主体,尽力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比如餐厅、旅游、教育培训、健身、酒店、洗衣、图书、影院等等行业的影响一直持续到疫情后很长的时间,何况教育培训行业一直到5月6号才复工复学。现在每月的正常还款很多人都是2-4千元,如果6月30日后要求补齐疫情期间的还贷款项,那就是很多人要补10000至30000元。在疫情期间未按时还款的,如果要求6月30日后偿还疫情期间的欠款,那势必会导致很严重的社会问题,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来说就是雪上加霜,期待有关部门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帮助小微企业及职工减轻负担,渡过难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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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0-08-25 20:23
帖内置顶 – – 2020-08-25 20:31
“ffewfjk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贷款后如不正常还款,将会影响您的个人信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疫情期间,我中心出台了《疫情期间,常德市住房公积金有哪些阶段性支持政策》,明确了该项阶段性的支持政策的时间截点是2020年6月30日。为了保护好您的个人信用,避免所欠公积金贷款金额越来越大,造成大的还款压力,建议您在2020年12月底以前合理安排资金,确定还款计划,并经所属管理部同意,按时偿还贷款。 2.逐月足额还款是每个借款人需履行的义务,借款人公积金账户内有充足余额情况下系统会自动补交之前所欠下的贷款。 3.借款人公积金账户内预留一年的还款额,多余部分可用来抵扣所欠公积金贷款,您的账户具体对冲情况请前往所属管理部办理。 4.请您提供个联系方法,方便我们相关部门处理您的问题。 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8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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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0-08-25 13:30
国家政策说: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但7月和8月我们所还的款项你们抵扣疫情期间的款项,我们7、8月就会逾期,是公积金领导读不懂政策还是故意歪曲国家政策,设置陷阱欺诈百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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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20-08-25 18:45
每次去公积金他们都是无理的狡辩和歪曲政策,还说什么欠债还钱的话语激化群众矛盾,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对市公积金的主要领导的慵政懒政、不作为的行为予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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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0-08-25 18:51
国家说的6月30日前不做逾期,市公积金的人就想办法让你7、8月份还了贷款也逾期,这是典型的欺诈行为,到了不处理不足以平民愤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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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20-08-25 20:05
一场疫情突如其来,在大灾大难面前,国务院不断出台政策为群众纾困解难,但某些地方职能部门领导却千方百计想办法增加群众负担,不断激化社会矛盾,这样的害群之马应该清出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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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20-08-25 20:23
“ffewfjk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贷款后如不正常还款,将会影响您的个人信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疫情期间,我中心出台了《疫情期间,常德市住房公积金有哪些阶段性支持政策》,明确了该项阶段性的支持政策的时间截点是2020年6月30日。为了保护好您的个人信用,避免所欠公积金贷款金额越来越大,造成大的还款压力,建议您在2020年12月底以前合理安排资金,确定还款计划,并经所属管理部同意,按时偿还贷款。 2.逐月足额还款是每个借款人需履行的义务,借款人公积金账户内有充足余额情况下系统会自动补交之前所欠下的贷款。 3.借款人公积金账户内预留一年的还款额,多余部分可用来抵扣所欠公积金贷款,您的账户具体对冲情况请前往所属管理部办理。 4.请您提供个联系方法,方便我们相关部门处理您的问题。 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8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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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20-08-25 21:04
请大家仔细看看什么是官僚主义回复,答非所问,简直一派胡言,三个问题一个都没有回答清楚:
1、国务院哪条政策要求12月30日前要补齐疫情期间的还贷款项? 2、未经我的同意,是谁让你们擅自用我们7、8月份的还贷款项去抵扣疫情期间所欠的还贷款项? 3、公积金担保公司员工找到我们并提出了书面申请一个月都没有办理,我们公积金账户余额足以抵扣疫情期间的所欠还贷款项,特殊时期的为什么还要逼着我们预留一年的还款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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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20-08-26 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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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20-08-26 13:54
我觉得没什么毛病,中央只说了6月30以前不能按时还的不算逾期。过了6月份还不把之前欠的缴齐。那肯定就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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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20-08-26 14:27
我能依照官方回复两点:1,为了您的个人信用,需在12月底前补齐还款项。官方说的政策只是楼主提到的政策。个人信用应该和政策没关系。2,逐月足额还款是每个借款人需履行的义务。这个应该是签什么东西的时候(比如合同之类),他就自动还了。至于第三点我也不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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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20-08-26 15:12
我们疫情期间半年没有收入,现在如果不补齐疫情期间的全部还贷款项,接下来7、8、9、10月的贷款我们都还不了吗?从中央到地方,六稳六保现在排到了首要任务,半年的收入都缺失了,公积金还逼迫人民群众补齐疫情期间的还贷,你们就是这样保民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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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20-08-27 16:16
为毛这么多贷款的人就你一个人上蹿下跳?你应该自己反思一下,疫情特殊政策是为了照顾真正有困难的人,而不是让你用来钻空子的。借贷还钱,天经地义,你哪里来的底气吵吵嚷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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